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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讨论辨析会议

来源: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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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的《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的通知》要求和省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精神,5月14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个坚持”第一次讨论辨析专题会议,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交流,此次辨析会班子成员准备充分,内容有深度、有广度,充分展示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方向。
 
大家结合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观点明确,认识深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最鲜明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
 
李明强调,要统筹开展好“五项教育活动”,扎实学习教育,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吸取警示教育案例教训,推动活动往深里走、心里走,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部署,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