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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办:瞄准短板弱项 强力推动整改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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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收官之年。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办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紧盯目标任务,以省直部门为突破口,拿出硬的标准、实的举措,找不足、查原因、赶进度,以省直部门整改带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
 
制定载体抓整改
 
省委依法治省办对照《纲要》和甘肃省实施方案,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省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自评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自评指标体系》),部署开展省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实施情况全面自查。《自评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120个,总赋分200分,内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出的短板弱项,紧扣法治政府工作重点,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关切,细化实化整改举措,并就每一项指标提供了操作指引,对标整改,精准施策,确保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拖“工期”,扎实有效。
 
聚焦重点抓整改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能落地落实落细,整改工作能体现甘肃特色,贴近甘肃实际,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自评指标体系》在内容设置上突出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等内容,并针对相应内容增加了赋分比重,进一步突出了省直部门在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中的责任担当。
 
瞄准弱项抓整改
 
在部署省直部门自查中,着重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扩大群众有效参与、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作用等方面,强化对策措施,作出相应制度安排,使软性要求变为刚性约束,让整改有抓手、有效果、可量化。
 
压实责任抓整改
 
将省直部门自查自评工作作为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落实省直部门党委(党组)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要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精准确定参评项目,动态评分,完成三级指标相应任务的90%方为合格,并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负责;对未按期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并以党委(党组)名义作出承诺,主动配合省委依法法治省办的抽查检查和“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在省级层面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