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11-12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庆阳市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层层传导压力,靠实主体责任,近日,庆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会。约谈采取层层约谈的方式进行,庆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在春约谈了市司法局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八县(区)司法局长,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分别约谈了分管科(部、室)长,全体党员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约谈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一要提高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安排、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系统上下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省司法厅的部署上来,以坚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来,主动担责,积极作为,扎实履职,坚决完成这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要壮大宣传声势。要把宣传工作贯彻到专项斗争的全过程,在全系统、各领域,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巨大热情,形成对黑恶势力“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司法局、各司法所、调委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单位都要主动到交通要道、城区显著位置和人员密集场所设摊宣传,各级充分利用新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受众,提高宣传效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充分展示党和政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三要加强线索摸排。要始终将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层性工作来抓,主动出击,下沉一线,广辟线索渠道,发现黑恶苗头,做好线索移交。各县(区)司法局要履行属地管辖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动员,全力组织开展辖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要做到线索摸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加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要开展逐人逐案谈话清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深挖“保护伞”。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调阅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档案,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人员;与重点嫌疑对象单独谈心谈话,鼓励他们检举揭发,并按规定予以奖励。
四要凝聚工作合力。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工作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负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杜绝职能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坚决不允许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与黑恶事件。特别要动员律师、鉴定人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提供高效、精准、快捷的法律服务。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将这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亲自协调,亲自推动,亲自督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主动对标对本,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重视不够、线索摸排不到位、发现不及时、法律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造成负面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等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迁就。各级各部门尽快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对照检查,扎实查缺补漏,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