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06-14
西峰区严查申小东白军军等37人涉黑案“漏网之鱼” 陶某园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庆阳市西峰区各级司法机关认真梳理申小东、白军军涉黑案有关线索,严查申小东、白军军黑社会组织“漏网之鱼”。6月10日,西峰区人民法院对申小东、白军军涉黑案漏网人员陶某园进行分案审理,判处陶某园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西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陶某园长期参与申小东、白军军领导的黑社会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陶某园还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强拿硬要,持械参加多人殴斗,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西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园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办案时,陶某园具有坦白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二百九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判处陶某园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