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1-10
法治暖流巧化基层信访坚冰
律师进村送“法”到家的恩施样本
“以前,群众‘信访不信法’;如今,有麻烦先找法律顾问渐成常态。”在山岭纵横的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屯堡乡,说起近年来的变化,乡党委副书记袁铭方连声感慨:“‘法律诊所’进村入户后,懂法、信法的多了,难事、烦事少了。”
群众从“信访”到“信法”,屯堡乡的这种新常态正是恩施州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后社情变化的缩影。
地处鄂西边陲的恩施州,是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地区,涉法涉诉问题曾一度位居湖北省前列。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之后,恩施州创新开展了“法律诊所”进村入户、法律顾问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等探索,着力建立州、县、乡三级法律顾问服务网络,从被动“接招”到主动“出手”,从疲于应对到依法引导,初步实现了法与访、诉与访的良性循环。
政府“点菜”,法律顾问“下厨”
“法律明白人”助群众弃访转法
年逾八旬的鹤峰县“资深上访户”刘明(化名),因不服60多年前的一次法院判决而持续上访。尽管具体案情已经难以复查,但为了化解这一信访积案,恩施州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律师顾问团律师进行了接访,并出具了律师意见书。在律师意见书的指导下,经多方努力,这一积案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在州、县、乡三级法律顾问服务网络中,恩施市被确定为全州先行试点地区。”恩施州综治办副主任腾龙介绍,具体实践中,恩施市探索建立了“四个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
“各级政府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社区有一名法律顾问,网格有一名法律宣讲员,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龙凤镇法律顾问团团长袁作禧律师告诉记者,村级的法律顾问会在“法律诊所”定期“坐诊”,免费接受群众咨询,以及组织开展面向法律宣讲员、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活动。
“过去靠领导签字督办,用人治办法;现在突出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一字之差,相去甚远。”恩施州委政法委副书记覃力告诉记者。
2013年初,恩施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部署采用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办法,引进律师力量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2013年6月,恩施州法治建设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任校长吴汉东等17人受聘为专家委员会成员。
《恩施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方案》在3个月后出台。这份由州委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方案中,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流程,借助律师力量,从数以千计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梳理出100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导入法治轨道集中化解。
恩施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辉军说,通过“法律便民、法务进网、决策问法”,不仅百姓能够更方便地获得法律服务,各级政府部门也通过咨询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得益于此,恩施州成功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并在减少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群众“动嘴”,律师“跑腿”
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撬动全民法治意识
家住恩施市的张山(化名)因为不服法院的判决,上访了整整13年。直到他的案子被纳入到州委州政府的156件信访积案中,并见到了政府替他买单请来的律师曹亦农时,他的想法才开始转变。
14年前,恩施州恩施市农资公司改制拍卖房产。张山向母亲借了5万元拍得部分房产。但他没想到,母亲后来坚持说房屋是她的,要让赡养她的女儿女婿继承,并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均支持母亲诉求。
张山一家被赶出家门,他的漫漫上访路也由此开始。
2013年6月,恩施州联系湖北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从武汉请来15名律师组建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律师顾问团,开展“百案攻坚”行动。律师顾问团团长曹亦农的联系对象是张山。
经审查,律师们向法院提出建议:从法律角度上,房屋应该归还张山;从尽孝角度上,张山也必须赡养自己的母亲。
“诉访当事人的诉求是不是合法、是不是合理,我们法院的裁决是否公正,律师在客观上也起到了监督作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星说。
在律师的引导下,张山与母亲时隔13年后终在法庭外见面相认。
曹亦农告诉记者,为了充分了解张山的诉求,他从武汉专程赶赴恩施七八次,每次一聊就是四五个小时,随后和助理律师们翻阅了大量卷宗,这才渐渐把张山心里的死结解开。
“律师既是法律‘明白人’,也是独立‘第三方’,让律师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中,既向群众讲法明理,又促进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恩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秦专念认为。
无序上访“山重水复”,层级化解“柳暗花明”
疏堵结合,为信访群众敞开“正门”
恩施市沐抚办事处原党委书记田贵周说:“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群众足不出村就能获得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多群众开始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
如何将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引导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层级调处“一张表”和法律便民“一张卡”,成了沐抚办事处行政调处的宝贝。
这张“层级调处表”就像一根绳子,一头拴住了各层级干部的调处责任,另一头拴住了矛盾纠纷当事人,矛盾发生后必须首先找基层干部解决。网格员、村驻片干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办事处分管领导或工作专班——五个层级清晰明了,凡下一层级未调处的,上一层级不予受理,但必须立即督促下一层级受理调处。推行矛盾纠纷层级调处以来,办事处共调处各类纠纷642件,大量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
在沐抚办事处,记者拿到了这样一张法律便民“服务卡”。卡上不仅有清晰的法律咨询步骤说明,还印有法律顾问团7位律师的头像、手机号码以及擅长代理的案件类型和范围。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时,均可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自行选择律师进行免费咨询。该服务卡被群众称为“法律的家庭医生、权益的保护门神”。2013年以来,累计印发服务卡25000余份,实现了“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在沫抚办事处家喻户晓。
过去,群众在司法程序走不通的情况下改走行政程序,经常遭遇“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现在,引入律师参与,让其重新回归司法渠道,用法治的方法解决问题,经常收获“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喜悦。律师发挥专业特长,讲明法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为信访群众敞开了“正门”。
15年前,巴东县绿葱坡镇张宗禄(化名)将格子河煤矿承包给小舅子宋后合(化名)经营,1999年承包合同解除,宋后合却以张宗禄欠其5万元钱为由拒绝归还设备,双方走上法庭,张宗禄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期间,宋后合私自将煤矿的钢轨拆走,张宗禄报案,公安机关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无奈之下,张宗禄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作为恩施州涉法涉诉信访律师顾问团的成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的吴畏与同事们一起,接手了这桩持续了十余年的积案。最终,这起积案被圆满化解,当事双方都表示满意。
“吴律师3次从武汉赶过来给我们双方做工作,为我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我很满意。很感谢吴律师,也感谢州委政法委。”当事人张宗禄在接受采访时说。
如今,由律师顾问团参与处理的100件老大难积案已化解52件。更为重要的是,“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制度实施以来,开设“法律诊所”的村、乡、县直单位及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达3597个,占到了应建立法律顾问总量的82.09%;受聘法律顾问共解答信访、法律咨询34800余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5300余起,化解信访积案412起,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意见书1200余份。
恩施州“寓法于治、以治固法、法治落地”的创新,成为对“依法治国”这一命题的地方解答典型样本。(王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