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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迎泽区法院创新审判方式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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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难点变亮点
 
——山西太原迎泽区法院创新审判方式纪实 
 
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质效频出创新举措,亮点不断。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青年文明号”、“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单位”、“维护国防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优秀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荣誉称号,并荣立山西省法院集体二等功。这些举措和显现出的效果,被中央、省、市级多家媒体报道。近日,记者也前往迎泽区法院,对这些闪烁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亮点进行了采访。
 
远程审判:有效节约资源
 
近年来,迎泽区法院刑事案件不断增长,案多人少、资源紧缺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个难题。2013年6月,法院开始探索以远程审判模式审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的新机制,走出了一条提高审判质效、缓解用警压力、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提押风险的新路子。
 
面对法院与看守所距离远、押解时间长的问题,法院会同区检察院、市第二看守所,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集中在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利用与看守所的专网,在法院的数字法庭、检察院、看守所分别安装视频电话会议终端设备,建立音频视频实时传输系统,庭审、质证、调解等活动均通过视频完成,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即可参加诉讼。
 
为合理、高效、科学使用系统,确保审判的公开公正,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在系统建立初期就共同制定了《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实施方案》、《远程审判操作规程》等规则,就远程审判的原则、适用条件、工作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具体规定。
 
这些制度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当事人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二是程序启用原则,由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决定;三是真实保障原则,确保庭审程序合法、规范、庄严。具体实施中,在立案、送达、询问等不同阶段向当事人做书面告知,并赋予当事人选择权和异议权。以传统庭审效果为标准,确保庭审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建立实物与视频传输相结合的证据认定规则。一方面,通过证据原件的实物传递由法官进行认定; 另一方面,把书证、物证通过远程系统“证据展示平台”传输证据进行质证。同时,对网络系统做到事前检验、实时验证和事后核对,确保审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运行一年多来,经远程审理的简易刑事案件共计508件,占到同期一审刑事案件总量的40%。累计节约警力942人次,减少提押里程47100公里,节约办案成本近50%。同时,视频直播直接倒逼法官、检察官提升业务素质和审理质效,据统计,远程视频审判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6%,高出同期刑事案件平均数6.3个百分点。
 
诉调对接:缓解增量压力
 
迎泽区属于医患、交通事故等民间矛盾纠纷多发地区。为缓解受案增量压力,迎泽区法院将审判资源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建立了医疗、交通、先行调解等诉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2012年2月,法院与山西省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确立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等多种方式进行对接,使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更加顺畅,工作更加规范。
 
运行中实现了“四个同步”:一是程序启动同步。针对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的确认案件,法院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确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案件跟踪同步。在法院立案前通过向当事人释明省医调委的调解功能,引导当事人至省医调委进行调解,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调解、专家组鉴定全程跟踪;三是业务指导同步。法院多次对省医调委的全体调解人员开展了法律知识、调解方法与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规范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拓宽人民调解的方式与思路;四是研究案例同步。针对所涉医学专业复杂或法律适用棘手的案件,法官和调解员共同研讨,通过答疑、会诊,提高对案件的认识和把握。通过这一机制,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逐年下降,由2013年的696件下降到2014年的250件。
 
2014年4月,迎泽区法院在区交警一大队设立全省首个驻交警队交通巡回法庭,实现人民法院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在辖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当事人既可以就民事赔偿纠纷申请交警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由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巡回法庭当场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不出交警队大门就可以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交通巡回法庭运行8个月以来,共司法确认289件,涉及当事人618人,赔偿金额共计312万余元;在调解确认过程中,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无一反悔。
 
近年来,该区民商事案件量每年递增60%左右,同样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对此,迎泽区法院在常规调解的基础上,于2014年3月开始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与审判员捆绑式展开庭前调解。同时抽调4名经验丰富、理论扎实的审判人员成立全省第一家先行调解中心,专门开展立案前调解,即当事人一进法院就着手调解。先行调解坚持自愿、合法、便捷、高效的原则,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如调解过程中双方差距较大或一方提出不再调解的情况下,再即时转送立案庭立案。对于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和解协议或当事人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诉讼费减半收取。案件即时清结或原告撤回起诉的不收取诉讼费用。
 
今年以来,迎泽区法院共受理案件141件,已经调解31件,涉案标的额达1040万,其中出具调解书的12件,即时清结、和解后撤诉案件19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0.6万元。
 
强势执行:超乎“老赖”想象
 
随着各类案件增多,执行案件也随之增加,“执行难”的压力也越来越突出。据统计,从2012年开始,年增幅达14%左右。对此,迎泽区法院首先创新执行思路,于2014年初率先在全省采取了“六查、三步走”执行措施。
 
“六查”即查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动产、不动产、存款、股票债券、工商登记;“三步走”即第一步,10日内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做好当事人听证笔录;第二步,20日内合议案件并确定执行内容、制定执行方案;第三步,30日内开始实施执行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规范了执行行为,从制度上解决执行慢的问题。
 
与此同时,法院还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宣传部门建立执行联动网络,将消极、被动、单一的执行模式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联动执行模式,扩大财产查控范围,增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信用惩戒、媒体曝光等方式,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题的方式方法。
 
针对“老赖”出的最管用的一招是公布其信息。2014年3月起,法院每季度在繁华闹市、交通要道的7块LED电子广告屏、2000余台公交车电视、500多台楼宇电视、各大报纸、网站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照片,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进行信用惩戒。其中,已有13件案共6名被执行人慑于社会压力而履行法律义务。今年原准备公布的6人6案,其中有2人收到法院曝光告知书后就给付了执行款,只有4名被执行人被曝光。
 
新媒体应用:助推司法公正新常态
 
随着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迎泽区法院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在全省率先应用新媒体,打造网络自媒体,将微博、网站、微信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第二窗口,畅通民意沟通,广泛收集舆情,实现了与网民的良性互动。
 
2013年10月,法院将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销售假药案庭审过程通过人民、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在全省首次图文直播,当日网民点击量突破6万,法制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均进行报道。之后,迅速制定了《微博直播方案》,实现每月微博直播新常态,增加了审、执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使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了解诉讼流程,获得立案信息指导,查询案件进度,在手机上实现“面对面”的交流。
 
迎泽区法院还将重要活动和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各级媒体广为宣传,逐步形成了“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网络自媒体,与“三大信息公开平台”一起,搭建起了服务群众、助推司法公正的新平台。
 
站在新的起点,迎泽区法院将继续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奋发有为,求真务实,进一步凝聚力量,抓住司法改革机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建设公平正义廉洁高效法院,将创新方式方法作为新常态,谱写司法为民的新篇章!(陈伟 周玉旺 丁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