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3-25
2014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的重要一年,也是福建加快发展迎接重大历史机遇的一年。福建全省法院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抓住过硬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推进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三项司法”,大力深化新一轮司法公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等领导的肯定。
年度指引 坚持正确方向 坚定法治道路
【新闻回放】
2014年新年伊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把2月作为院机关集中学习月。要求坚持学以致用,把开展学习活动与谋划新一年工作、提升队伍素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促进执法办案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有力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建设的深化拓展。
【工作亮点】
全省法院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专题辅导、交流座谈等,加强学习、加深理解,力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别是近一时期,福建全省法院把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活动,领导带头学,带着责任学、带着信仰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凝心聚力推动法院工作。
【数字链接】
福建高院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近60场次,举办辅导讲座9场、研讨班和培训班6期培训793人、专题交流会和座谈会4场。
年度主线
坚持公正司法 坚守公平正义
【新闻回放】
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妥善审理历时8年、各方关注、高度敏感、疑难复杂的平潭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依法宣判被告人无罪。福建高院积极加强人权保障,坚决贯彻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法治、庭审中心等理念和原则,稳妥做好艰巨艰难的审理、宣判、善后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该案依法公正审判具有标志标杆意义。
【工作亮点】
2014年,福建全省法院把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贯穿司法活动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依法公正审理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正确运用调解与判决方式,在调解中坚持贯彻合法自愿原则,对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简单处理可能失之公平的纠纷等加强调解。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着力提升和拓展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积极促成实质性化解。依法加强审判监督和管理,有效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
【数字链接】
2014年共审结刑事案件49974件,判处罪犯56041人,依法宣判30名被告人无罪。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26673件。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26198件,标的总额1022.86亿元。共审结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4970件,发挥审判监督依法纠错功能,共审结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4529件,审结再审案件1009件。
年度核心
履行审判职能 保障福建发展
【新闻回放】
2014年5月23日,福建高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获批正式亮相。福建成为国内首个设立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的省份。同日,一批来自省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权威环保专家,从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的手中接过聘书,组成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技术咨询“智库”。“这不仅仅是对原林业审判庭的简单更名,而是有更深层次的现实意义。”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叶知年认为,生态环境审判庭的成立,是健全和完善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创新之举。
【工作亮点】
福建高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和加快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法保障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福建高院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建加快发展的司法政策支持,及时梳理、研判和回应我省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提出的司法需求。制定出台《关于为推进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依法规范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的若干意见(试行)》,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合议庭。加强和创新涉台审判工作,创新涉台案件调解、陪审制度,举办首期涉台案件调解员、台胞陪审员培训班。围绕生态建设大局,制定《为加快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加强反暴恐工作,加强重大敏感案件处置监督指导,注重“民转刑”案件预防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弘扬“枫桥经验”,落实与台、侨、军、工、青、妇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的诉调对接意见,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案件审判效果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非监禁刑试点,加强少年审判、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
【数字链接】
2014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案件53万余件,其中审结民事案件32万余件,审结涉港澳、涉外民商事案件4437件,海事海商案件777件,办结各类涉台案件2217件。全省法院聘请台胞调解员139名、台胞陪审员88名。全省法院已设立生态审判庭59个、专门合议庭17个,审结生态环境案件2264件。
年度看点
坚持司法为民 回应社会关切
【新闻回放】
近年来,福建高院积极完善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在线服务等,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努力实现全面公开可知情、全媒体参与可互动、全程留痕可监督,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福建高院围绕着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的官司,积极拓展网上庭审直播、网上信访、网上立案,推动审判流程公开建设提速增效。为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2014年年初,福建高院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只要进入数据库便可查询全省法院,每个案件审理流程,再现每个法官办案情况。作为司法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庭审活动的全程留痕也可轻松实现。
【工作亮点】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不断创新完善司法服务群众新机制。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25条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12368司法信息服务平台等便民举措,加强法官工作室、便民服务站等建设。建立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推进网上预约立案、网上全程调解、网上申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探索创新执行模式,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全面建成“点对点”执行查控、远程指挥调度等系统。全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会同文明办、人行、工商等部门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使失信者寸步难行。开展涉民生等专项集中执行,执结涉民生案件量和执行到位标的额均居全国法院前列。
【数字链接】
福建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103156件,标的总额113.47亿元,共有15.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入“黑名单”上网公布,有12186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2014年上半年涉诉进京访“案访比”列全国法院第29位,多年来持续处于最低位。
年度亮点
推进司法改革 提升司法公信
【新闻回放】
2014年9月,福建高院分4个调研小组,由院领导牵头,分专题开展调查摸底和测算研究,积极协商福州、厦门、南平、泉州、宁德市确定了8个基层人民法院进行改革试点。反复研究论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初步意见,加强对试点法院的指导。
【工作亮点】
全省法院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探索涉诉信访终结移交、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裁判文书说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以及行政诉讼、知识产权案件、涉台案件集中管辖等机制改革。特别是2014年8月福建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以来,福建高院高度重视,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个重点专题,组织全省法院做好摸底研究论证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落实并完成“倍增计划”。2014年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听取和审议本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项报告,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着力深化司法品牌建设,制定新一轮深化意见、开展评选活动、召开推进会,许多做法经验得到了省委、省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有的在法院系统得到推广。
【数字链接】
2014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79660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94.3%。福建高院首次邀请陪审员参加审理了6起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一审案件。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7类载体上公开34类司法信息,裁判文书上网26万余篇,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2场,累计1156名公众代表参加。全省96个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创建了9个“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创新形成了涉台、涉生态、“三全”(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等25个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和110个全省法院司法品牌项目。
年度关键
坚持从严治院 打造过硬队伍
【新闻回放】
2014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隆重召开“最美基层法官”颁奖大会。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黄志丽等10名法官当选为“最美基层法官”。2014年9月,黄志丽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10月,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宣传对象并组织中央各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工作亮点】
福建高院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后续工作。坚持衔接带动,加强对第二批开展活动的系统指导,高院领导深入各地指导199人次,上下联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持“三严三实”,持续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开展整改“回头看”和“反四风、树形象、真承诺”活动,全体干警作出作风纪律“十严”承诺,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采取5个方面33条措施下力整治“六难三案”,并组织对37个法院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发挥“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典型引领,弘扬法院正气,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詹红荔、黄志丽、张嵘同志作为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到全省作巡回报告。
【数字链接】
2014年,福建高院先后制定的7批整改落实方案和提出的232条整改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建立了21项长效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岗位练兵、以老带新、干警双向挂职交流等,落实高等院校与法院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与厦门大学等省内5所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督查服务窗口、庭审、会议等1784场次,整改解决问题245个。2014年全省法院集体受省级以上表彰312个次,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515人次。
年度精彩
自觉接受监督 不断改进工作
【新闻回放】
2014年10月18日,部分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及福建省人大代表视察福建高院。代表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福建法院展览厅、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等,对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思维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审判流程,创新执行方式,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工作亮点】
福建高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建议提案办理、定向结对联络、代表走访调研、司法参与监督、情况通报反馈等机制;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新媒体资源搭建监督平台,在福建法院政务网设置“代表委员平台”,并设置了手机短信、电子信箱等加强联络的方式。福建高院依法认真及时办理关于严格依法办案、加大对特定群体司法保护、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等人大代表建议10件。认真办理代表来信关注事项和反映的问题,每信必复。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拓宽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有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数字链接】
2014年,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新媒体技术等各类平台向省人大代表发送信息130余条,寄送《法院工作情况》27期。加强定向结对联络代表工作,由高院领导带头、全省三级法院联动,共登门走访全国、省人大代表617人次,征求代表意见建议900余条,邀请代表参审、调解案件2876件,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002件。福建高院共办理50件代表来信,办复政协委员提案8件。(梅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