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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扫黑除恶宣传攻势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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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当坚持内外结合、点面结合、破立结合和疏堵结合,保持扫黑除恶宣传的强大攻势,让法治主旋律更强劲、司法正能量更充盈。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宣传力度,既是聚人心、扬正气、展形象的关键之举,亦是补短板、祛痼疾、促治理的长效之策,对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到“深挖根治”的承上启下阶段。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当坚持内外结合、点面结合、破立结合和疏堵结合,保持扫黑除恶宣传的强大攻势,让法治主旋律更强劲、司法正能量更充盈。
 
内外结合强合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及到立、审、执各环节,关乎到线索排查、法治宣传、社会综治各方面。这就决定了法院干警即便不在刑事岗位,亦不是旁观者或局外人。其中,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正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必须提高站位、夯实内力,为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想招发力。与其同时,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到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联动体系,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加速磨合,掀雷霆万钧之势、收润物无声之效。
 
点面结合强供给。扫黑除恶宣传必须以实打实的“干货”作支撑,必须坚持内容为王。“点”,就是要挖看点、塑亮点,要加强采集策划,打造出一批指导性强的涉黑涉恶犯罪典型案例,推介出一批在专项斗争中有勇有谋有业绩的先进典型,总结出一批包括改革经验、前瞻做法在内的阶段性成果。“面”,则是要强化系统思维,对大政方针、上级精神、最新法规,尤其是近日“两高两部”发布的4个意见,要及时宣讲、深度解读;对本地区常见易发的涉黑涉恶纠纷,要重点宣传;对普遍性事项,要运用大数据思维,通过司法建议、白皮书等形式,为相关主体及时输送法治营养。
 
破立结合强载体。在“四全”媒体的新语境下,扫黑除恶宣传必须守正创新,方能对得上群众的胃口。旧套路要扬弃。对“一篇通稿打天下”的机械式宣传、“我说你听”的灌输式宣传及自说自话的封闭式宣传,要大胆摒弃。老办法要升级。对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张贴公告等形式,要针对不同主体和时段开展,并与法治文艺节目、知识手册等相融合,实现时度效的统一。新手段要善用。除利用微博微信外,要突出抖音、快手等新型载体,借助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面对黑恶势力,有斗的共识、胜的底气和硬的招数。
 
疏堵结合强实效。在当前阶段,伴随着涉黑涉恶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越来越多进入到审理阶段,其较高的关注度和敏感度自然给法院扫黑除恶宣传格局带来新变化。要强化前瞻性。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摸清底数、做好预案,一旦发生舆情,要依法处置、舆情引导,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要强化实效性。对社会上出现的误读、误解,及时澄清,而涉及到诋毁、丑化等情形的,则当强化斗争精神、严惩不贷。要强化严肃性。严明宣传纪律,对宣传的口径、内容强化把关,确保宣传把得准方向、掌控好火候,严防低级错误发生。(周陈华 史益新)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9-04/19/content_154451.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