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9-14
基层创新是改革的基本路径、重要方法和强劲动能,对推动顶层设计落地、提升改革实效大有裨益。当下,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稳步推进,给中基层法院开展基层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
笔者认为,中基层法院当着力关键时期、关键少数、关键成果等“三个关键”,顺应大势、厚植优势、集聚胜势,全力为改革探新路、为发展谱新篇。
要把握好“关键时期”。基层创新本身就是对时代考卷的回应,必须扎根于实践、着眼于问题、贯穿起长远,必须要有鲜明的时代逻辑、缜密的发展逻辑和深沉的责任逻辑。要强化全局意识。基层创新不是标新立异,不能哗众取宠,必须与时俱进地吃透上级改革的意图和精神,在遵循统一部署的基础上、规定航向的前题下,有序、有力、有度地开展创新。要强化问题意识。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要通盘谋划,找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瓶颈制约要看得透、疑难症结要把得准,在精准聚焦中寻觅“良方”。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创新的项目、责任主体和时序进度,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现天时、地利、人和的统一。同时,对基层创新中可能出现的思维定式、路径依赖等“痼疾”,要未雨绸缪、科学预判,让改革合力最大化。
要发挥好“关键少数”。基层创新不可能靠一人之力去谋划、去推动。即便有好的初衷、美的蓝图,如果缺乏必要的响应者、支持者、落实者,也很容易成为空谈、沦为笑柄。必须发挥好班子成员为重点的“关键少数”的作用,一方面,要靠前指挥,层层压实责任,将担当和奋斗贯穿改革创新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则是要以上率下,释放领导班子的“头雁效应”,在全院形成创先争优、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在基层创新的推进过程中,领导班子必须夯实“主心骨”,要不随意,对创新项目要悉心考察、严谨论证,确保科学性、预见性;要不随性,通过练就过硬的定力、能力和毅力,直面各种阻力、各式难题,对于看好、认准了的事,就要一往无前、抓出成效;要不随波,创新工作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而面对噪音杂音时,也要不为乱云所扰,不为险滩所惧。
要展现好“关键成果”。成果是对基层创新的最好说服力。但是,基层创新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相关成效的显现有时还需要经历一定的适应期、磨合期乃至阵痛期。因此,对相关业绩当及时、高效地展现,从而既减少不必要的阻力,又为下一步发展进行蓄力。总结要有力度。要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到哪里,调查研究就延伸到哪里,对基层创新中出现的局部或者整体的“红利”,从探索到经验,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全方位地进行总结,努力塑造工作品牌。宣传要有力道。要针对干警、人大代表、乡贤人士等各主体,重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载体,畅通稿件撰写、推送、传播等各环节,以传播力提升影响力和公信力。推进要有力量。注重成果运用,进一步坚定信心、提振士气,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推动在新起点上创造出更优业绩。(周陈华 巩海燕)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09/13/content_143525.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