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7-18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毛泽东思想催生了“枫桥经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可以说,以“枫桥经验”为基石的社会治理模式是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源泉动力。如何让“枫桥经验”在新时期熠熠生辉,为国家社会治安治理贡献力量,已成为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亟待解决的问题。
优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顶层设计。在指挥调度上,按照预见性、求实性、及时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布局各级力量,充分发挥各阶层在矛盾调处化解中的特点优势,依托诸暨的传统指挥方式,根据经验总结和地方差异进行“图上作业”、动态调整,实现一加一大于二。在区域协作上,主动突破地域界限,贯彻“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的新机制,探索推进经验互通、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平台共建,促进地方协防一体化,坚持就地解决,控制态势,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在资源保障上,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快整合资源,强化资源重配,积极开发社会资源,借鉴“谁受益,谁出资,谁担责”的原则,将国家投入分流,形成政府调控为主,多元投资竞相开放的局面,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小组,调配专职人员负责辖区“枫桥经验”的实践试点工作。在经验推广上,坚持继承发展、去粗取精,由个别县镇试点到大中城市普遍应用,立足当下社会问题探寻新思路,创新调处社会治安矛盾,创新调处社会治理中的矛盾,在把握“枫桥经验”基本内核的同时,注入时代特色,发扬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模式。
坚持党对总结升华“枫桥经验”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引领“枫桥经验”理论的总结升华。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离不开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整合。把“枫桥经验”的实施推广列入社区、乡镇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围绕预防控制、源头治理、矛盾调处、社会综治、教育改造等方面展开,创新“四前”工作法、“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大调解”格局和“网格化”管理四项基本模式,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与“枫桥经验”融合。
提升群众在“枫桥经验”实施中的价值。一要动员群众力量,群策群力,矛盾与纠纷是在群众间产生的,人民群众自己对矛盾纠纷最为了解和清楚。基层干部要组织广大人民座谈,动员群众参与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二要鼓励群众密切参与基层治理、参加政治决策,实现“官退民进”,完善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途径,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这体现群众的公民意识和自治意识,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决策的实施。三要发挥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在社会安全防控中的作用,将社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科学研究、教育、文体、医疗、就业等领域,利用其自治性、组织性、公益性、专业性和社会中介地位的特点,反应利益诉求、引导公众行为、提供社会服务、参与治安巡防、解决突发事件,维护形成较完善的基层组织网络。四要创新服务群众,构建人本化社会治理服务体系,摒弃传统的管控思维,将维稳等治标措施转为事前预防,扩大服务范围,成立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局,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让信息多跑腿,公民少跑路,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健全扎根基层、因地制宜的“枫桥经验”创新模式。大兴调研之风,立足地方特点,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鼠标不能代替脚板”,唯有实事求是,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才能总结概括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枫桥经验”。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枫桥经验”要植根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民关注焦点。构建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持续发展的运行规律,自我消化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使负外部性降到最低。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借鉴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拓宽人民调解员的产生方式、面向群体、服务内容和工作形式,采取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形式,健全调解衔接机制,辩证统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扩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枫桥经验”,如“海上枫桥”、“网上枫桥”。
促进“枫桥经验”与法治思维相融合。民主法治进程推动着“枫桥经验”不断向前,利用地方立法优势,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措施、方法和要求,通过制定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形式逐步加以完善,最终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使之更具有权威性,将依靠群众、事前预防、调解格局等核心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法治是利益协调保障和权益保障的根本依据,也是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有效手段。
推动“枫桥经验”在社会治安治理中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纵向上市镇村三级联动,贯彻属地管辖原则,做到矛盾不上交,横向上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进行对口调解,在治安防范、文体活动、教育普及、医疗卫生、养老、救助、污染防治、维权、流动人口管理、水利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等热点民生事业上均有所涉及。
“枫桥经验”历经半个多世纪的传承发展,生生不息、历久弥新,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同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带领下,“枫桥经验”必能在新时代发挥其独有的优势,成为社会治安治理的典范。(张铧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