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1-11
安徽省公安厅宣传处 王 磊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优势,也是公安工作的最大优势,削弱和丢掉这个优势,公安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安机关与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广、接触最多,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才能拥有战无不胜的力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新时代,要把握好“枫桥经验”的精髓,传承好“枫桥经验”,同时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传家宝和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枫桥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优势,也是公安工作的最大优势,削弱和丢掉这个优势,公安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安机关与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广、接触最多,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才能拥有战无不胜的力量。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特别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我们要立足新方位、把握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长期以来,广大公安民警忠诚使命、勇于担当、恪尽职守、默默奉献,积极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体现了对党无比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的崇高品质和高尚情怀。但不可否认,当前,仍然有少部分民警群众观念淡薄:或以“管人者”自居,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严重脱离群众;或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走不进门、说不上话,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耐心和能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在思想上没有充分认清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工作中没有充分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利益格局不断调整、新老矛盾交织叠加,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新、种类多、情况复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群众工作规律特点,强化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公安工作成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
以民意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公安机关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必须顺应老百姓的期待和需要。尽心竭力服务群众,想方设法回应诉求,既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系,也是赢得民心的根本所在。“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是理念,更是承诺,公安机关必须用实际行动践行理念,用责任担当兑现承诺。要按照“民警围绕百姓转、警务围绕民意转”的工作思路,把群众需求作为警务工作的“指南针”“风向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不断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切实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充分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以民安为目标,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群众看公安,关键看治安。”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作为改进和推动公安工作的重要方向,一手抓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侦破,一手抓群众怨气大、受害深、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治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决坚定继续打好除隐患、保平安、促和谐的每一仗,真正做到凡是群众有危险,就要坚决保护;凡是让群众受到侵害的,就要坚决打击;凡是群众有困难的,就要坚决帮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对平安的需求问题,确保百姓心安、社会平安。
以民信为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执法工作中,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贯穿于公安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处理的每一项工作和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积极构建高效率、高质量的执法办案体系,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当前老百姓质疑最多的执法程序性问题,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做到铁肩担案、铁证定案、铁律办案。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及时发现、纠正、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人民群众的监督就跟随到哪里,以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换取执法结果的公信力。
以民力为依靠,良性互动警民共建。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是彼此支撑、相互补益的有机共同体。人民群众具有无穷的智慧和力量,能够给予公安机关最普遍、最直接、最有效的支持,是公安机关最广泛、最真诚的坚强后盾。同时人民群众需要通过公安工作维护自身利益、解决实际困难、化解问题矛盾。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代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新趋向,努力寻求创新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着力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推进警务工作社会化,科学合理地组织群众力量广泛参与公安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警民共建、齐抓共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