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庆阳市委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4-12
庆阳市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 郭新红
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加强和规范法院系统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以党风带作风,以司法作风的深度改善和持续向好,促进和巩固司法改革成果,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庆阳老区具有光荣的党建传统,诞生于庆阳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更是党的优良作风在人民司法实践中的集中体现。目前全市法院干警中的75%、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98%以上都是党员,因此可以认为党风影响和决定司法作风,是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体验司法公信的试金石,关系到人民群众能不能真正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党风带动司法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聚焦法院庭室以上领导干部是关键。党组成员、庭室负责人是法院行政事务决策者和司法案件管理者,是影响法院工作成败的关键少数与核心环节。他们以上率下,带头担当管党治党责任,守纪律、讲规矩、做样子,必能让全体党员心悦诚服,争先效仿,必将促使全体干警见贤思齐,无私奉献,从而实现法院清廉、法官清正和司法清明。
以党风带动司法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抓好法院系统的党内监督是保障。随着立案登记的制实行及司法改革全面深化,目前人民法院工作正在经历充满机遇和挑战的窗口期,办案任务成倍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期许高涨。两级法院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必须时刻把监督贯穿审判权运行始终,真正实现以党内监督促进审判权的规范运行。一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来实现对司法权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维护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的监督权威。二要通过监督问责,督促法院党员干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依纪办事,带动全体审判人员坚守廉洁司法底线,确保法院干部队伍忠于操守、干净担当。三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凝聚司改共识,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释放改革红利,让更多的干警和社会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以党风带动司法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发挥基层支部和党员干警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基础。司法作风的优劣,集中体现在办案一线,生动体现在每一个司法过程中,乃至办案法官的一言一行。法院党员干警,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党员法官,是人民群众心目中最有代表性的司法作风承载主体。因此,必须发挥法院基层党支部和普通党员干警的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支部和党员干警成为良好司法作风的最广泛来源。一要切实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近一、两年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进展仍不平衡。要全面落实最高法院“把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切实提高法院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动全院党风乃至司法作风的持续好转。二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在盯住“关键少数”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司法巡查、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和参与案件评查等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基础工作,密切注意“四风”和“六难三案”问题新动向,重点督导,严肃查处。
以党风带动司法作风,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是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实现人民法院政治使命的根本保证。让我们以忠诚担当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做好党内监督各项“功课”,不断改善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为庆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