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2-28
广东省东莞市市委书记 徐建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公安工作发展方向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先后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了重要部署,为新时期公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东莞经济发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加上地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两个前沿”,新常态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往往更具先导性、代表性和典型性,这对全市公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挑战、新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新常态给公安工作带来的趋势性变化,以平安东莞建设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标尺,积极引领新常态、应对新挑战、展现新作为,努力开创东莞公安工作新局面。
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公安工作带来新挑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新常态下,东莞经济增速换挡,从多年两位数高速增长步入中高速增长阶段。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隐性风险逐步显性化,企业歇业、减产、倒闭以及非法集资等情况时有发生,因欠薪逃匿、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同时,经济新常态催生新业态快速发展,为社会治安工作带来新的风险点。仅今年上半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1650亿元,增长24%。新经济业态蓬勃发展和巨大体量造成监管跟不上、秩序不规范,致使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网络传销、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案件等问题日益突出。
网络社会快速发展对公安工作带来新挑战。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网上网下问题交织叠加的特点更加突出,各类风险更易聚积扩散。一些“涉黄涉赌”、“涉警涉法”、“拐卖儿童”等社会热点容易经网络社会发酵,导致个别问题扩大化、单一问题复杂化、一般问题政治化,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同时,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发展蔓延,网络诈骗、赌博、盗窃、色情等新型犯罪越来越突出。互联网的便捷性导致犯罪成本低而防范打击成本高,互联网的虚拟性导致犯罪主体真实身份识别难,互联网多点接入的跨界性导致属地管辖办案难,进一步加剧了治安问题的复杂性。
社会流动性加剧对公安工作带来新挑战。东莞地处穗深港枢纽位置,交通网络四通八达,陆运、铁运、海运、空运高度便利。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在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空前提高的同时,也使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防范打击难度加大。利用寄递、物流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带来许多新的隐患漏洞。同时,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高速公路、高铁、地铁、轻轨、公交、油气管线等基础设施纵横交错,人员聚集场所不断增多,各类公共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加上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现实威胁加大,一旦社会管理出现漏洞,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对公安工作带来新挑战。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东莞深化改革的任务非常繁重。由于一般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与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交织并存,社会矛盾复杂性、敏感性、关联性进一步增强,一地问题容易引发多地问题,一个利益群体诉求容易引发其他利益群体攀比,一旦被插手利用,可能导致出现更为复杂的局面。同时,公安机关自身也面临艰巨的改革任务。
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对公安工作带来新挑战。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公安机关作为最直接的执法者,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东莞外来人口众多,人口结构长期倒挂,随着动力转换、转型升级,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也减少了劳动力需求,人口结构改善优化趋势将更加明显,高素质人口将显著增加,必将对公安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随着推进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治安、公平正义的追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迫切、更强烈。公安机关必须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的殷切期待,坚持以法律为准绳,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提升新常态下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
要强化法治思维,着力打造“法治公安”。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必须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信仰法治、崇尚法治、坚守法治,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确保公安执法活动体现社会公平、彰显法律正义。要完善监督机制,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健全执法制度体系、执法管理体系、执法责任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警务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注重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立案、调查取证、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记载,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追究不力的问题。
要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打造“实干公安”。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要坚持底线思维,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反恐怖斗争各项措施落实,建立完善网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推进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决守住维护社会稳定的底线。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紧盯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安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坚持把矛头对准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电信诈骗犯罪、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网络犯罪以及“涉枪”、“黄赌毒”等社会治安顽症,加大对治安重点地区、复杂部位、行业、场所的清查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推进“平安东莞”建设。要践行民生宗旨,更加注重在社会管理中体现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依法管住管好与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相关的人、地、事、物、组织、网络等要素,着力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管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安服务。
要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打造“效能公安”。科技信息化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核心要素。当前,“案多人少”是公安机关普遍面临的问题,在东莞表现得尤为突出。面对800多万常住人口的管理压力,在现有警力难以突破的前提下,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之路,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要推进信息资源一体化,积极开展警务云建设,加快布建视频监控、智能交通、移动上网、电子围栏、物联网等智能化信息采集渠道,整合公安业务数据、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数据、互联网数据,推动信息资源全量采集、一体汇聚、联通共享,促进社会治安的精准管控和精细治理。要推进载体建设,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平台建设申报广东省公安厅试点为契机,建设实战化指挥中心,搭建全局性情报研判平台,建立实时化情报导防机制,强化互联网综合防控,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效率。要强化实战应用,依托物联网,运用大数据,利用声纹、人脸识别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在海量信息中加强警情分析、动态部署警力、准确筛选定位、实施精确打击,使科技手段真正成为公安工作现代化、解决工作难题的“利器”。
要强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活力公安”。全面深化改革既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推动解决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影响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难题提供了难得机遇。要紧紧围绕中央公安改革“1+3”方案明确的7个方面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和我省公安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28项重点改革任务,坚持吃透上情、把握内情、结合下情,不折不扣地完成公安机关在全市社会体制、经济体制、司法体制改革中承担的任务,努力在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上寻求突破。要立足东莞市情实际,积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租屋监管、公安队伍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打造一批特色亮点,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深入推进公安行政管理、行政审批、户籍制度等改革事项承接落地,优化推行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预约服务、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举措,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公安改革成果。
持之以恒抓好新常态下公安队伍建设
要坚持政治建警。近年来,公安队伍中查处的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领导干部如果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公安民警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反思公安队伍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层次原因,做到划清界限、肃清流毒、旗帜鲜明、站稳立场。要严守政治纪律,讲规矩、听招呼,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坚持素质强警。牢牢把握公安队伍战斗力这一核心,不断强化全警实战训练,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决策指挥能力和全警实战能力,确保公安队伍在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坚持专业化建设方向,优化警务资源和职能配置,大力加强公安专业队伍、专业人才、专门手段、专用装备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民警履行职责的专业素养、专业技能,全面增强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要适应发展趋势,及时更新知识结构,主动学习新的社会治理方式、新的信息应用系统等,把握公安工作的主动权。
要坚持从严治警。去年央视曝光我市部分娱乐服务场所“涉黄”问题,充分暴露出少数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必须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始终把法规警纪挺在前面,坚决克服和纠正不敢抓、不敢管的思想倾向,着力解决好过度宽容、息事宁人的问题,切实遏制和预防公安队伍中容易出现的“潜规则”、“常见病”和“多发病”。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努力做到民警清正、执法清明、队伍清廉。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着力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爱体恤民警,真正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关爱留人,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