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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路径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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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万全县人民检察院 王平
 
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和道德素养,是思想之魂、立身之本、执业之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内涵的检察职业道德,理应成为每一名检察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自觉行动。因此,铸造忠诚品格、强化公正理念、树立清廉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就成为我们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路径。 
 
坚定职业信仰,进一步铸造忠诚品格。“忠诚是一种情感,是一种内心的力量。”坚定职业信仰,就要像对党的信仰一样,始终做到矢志不移。我们要注重从自我养成和教育养成两个途径,培育检察信仰和理念,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增强抗干扰能力,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检察权的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夯实“忠诚”这个道德品格。 
 
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公正理念。人民群众对专司法律监督之职的检察人员的道德操守有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应要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与司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检察人员成为公正廉洁司法的先行者,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公正是司法活动的基本价值追求。维护司法公正,就要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自觉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切实履行好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责任。 
 
抵制各种诱惑,进一步树立清廉意识。“廉者,政之本也。”清廉,是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职业本色。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人民群众对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期待越来越高。在司法办案中,检察人员常常会遇到各种诱惑和腐蚀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清廉意识,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防止出现权力异化和腐败现象。 
 
适应时代需求,进一步提升文明素养。文明,是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良好检察职业道德的养成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重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坚持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着力解决司法不公、不廉等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为检察事业的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