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0-08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 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呈现出一系列新常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对公安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警务保障建设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物质保证,它虽不是公安中心工作,却牵动中心、引动全局,是公安建设不可替代的强大支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给现代公安警务保障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近年来,通过实施“210”工程和“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各级公安机关在警务保障工作方面变化显著,尤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等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公安基础设施、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应急处突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要完全适应新常态下的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还需要继续推动新的转变。
警务保障要适应新常态,必须清醒认识到自身在发展中存在的不足,看到与发展之间的差距,积极调整心态,尽快学会在新常态下开展工作,争取在新条件下,按照新的标准,确立“一线有你,保障有我”的理念,通过“三个转变”实现新突破,创造新的成就,实现警务保障转型升级。
向新的理念转变
警务保障工作从“后台”向“前台”转变。“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按照现代作战思维理解应该是,在处置重大警情之前,警务保障须靠前准备。现代警务保障工作必须打破以往“缺什么,补什么”的传统模式,克服“等、靠、要”思想,由“被动”变为“主动”、由“后台”走到“前台”。要达到警务保障工作靠前准备的效果,就需要专门搭建融合预算资金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警用装备管理系统和应急储备仓库管理系统的警务保障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通过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警务保障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警务保障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流程化、规范化。严格按照预算、资金和仓储标准,落实警务保障装备及时、充足、合格到位,同时确保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警务保障工作从“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它是现代企业管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公安机关虽不生产工业产品,但同样要创造社会成果,追求行政管理和警务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同样适用精细化管理。警务保障工作要做到精细化管理,就要在日常工作中力求做到“定位精确、目标细化、考核细化、精益求精和运作高效”五个特点:定位精确。警务保障部门对每个岗位的职能职责都要力求定位准确,对公安警务经费、装备、基础设施、技术、工资福利、抚恤优待等各个保障环节都要规范清晰、有机衔接;细化目标。警务保障部门要对各个岗位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指标落实到人,确保每一项后勤保障内容均有具体负责的责任人,通过细化、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每一项工作均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到位;细化考核。警务保障对工作进行考核时,力求做到定量准确、考核及时、奖惩兑现;精益求精。警务保障部门对待公安工作的每一个保障环节均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到尽善尽美;运作高效。各级部门通过实施管理,实现对警务保障工作精细化管理的价值追求和成效体现,使政令、警令得到顺畅的贯彻,警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向新的要求转变
警务保障工作要顺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新常态,适应公安建设和发展的新要求,必须强化警务保障工作顶层设计,坚持以制度为本,以绩效为纲,结合培训同步、督导跟进的机制一体化设计,进一步凸显经费保障绩效,从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坚持“政策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一是健全对内控制度体系。为有效适应形势、政策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规范警务保障工作的内控管理,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应该紧紧围绕“政策导向”,建立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有效健全内控管理体系;二是搭建科学决策审核平台。按照“重大决策集体参与”的核心要求,成立针对警务保障工作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领导小组”机制,对重大基建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事先进行专业性、合理性审核。前置审核环节,加强内控管理的顶层设计;三是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为切实强化对内控制管理,特别是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实现“管、用分离”,必须以制度形式明确财务审批责任,并将适用范围扩大到警务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还应坚持落实好“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财务监督制度。此外,财务、审计部门还应每年共同组织开展专题性的财务年审、专项审计工作,为规范财务内控管理发挥良好的监督作用。
坚持“流程导向”的制定,注重过程控制。一是加强预算申报的审核。要做好新常态下的警务保障工作,就必须高度重视预算申报的内部审核,建立预算申报事前审核制度,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采购部门、审计部门、申报单位共同组成研究论证小组,对每个项目按要求申报建设依据以及预计建成后达到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预算支出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还应预设具体绩效指标,并最终列入建设单位年终绩效考核。重点加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有效性的审核把关,提高预算申报的科学性;二是跟进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在年初预算下达后,按要求及时对各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预算执行进度计划,并报财务部门备案,同时依托警务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实现推进进度有比较、绩效考核有依据;三是按预算执行时间节点开展情况检查通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全程跟踪管理,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制度,通过警务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财务部门在每个季度末汇总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通过内部工作通报的形势对各预算单位进行情况通报以及原因分析,有效增强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预算执行的规划性、有序性、合理性。
向新的发展转变
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警务保障工作对提升整体公安履职能力的作用,实现警务保障工作跨越式发展。
激发队伍活力。警务保障工作与广大公安民警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优质的工作环境能够愉悦民警身心,调动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活力与潜能,从而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在保证民警正常工作的同时,应注重公安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后勤基地服务中心的功能,积极为基层民警提供更加舒适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紧贴警意,多方面送温暖,多角度送舒心,为从优待警措施的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提升公安基础建设。基础建设是基层工作的重点,是改善民警办案及生活条件的重要环境,是提高工作效益的关键。应该按照“急需优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全面达标”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有效解决基层所队无房、危房办公问题,彻底改善了一线民警工作和生活环境。通过提升公安基础建设,使基层执法办案条件和民警生活条件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