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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挑战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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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法制局 陈桂蓉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新举措和新任务,为新一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管理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即将启动的新一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公安机关息息相关,涉及公安执法工作方方面面。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各级公安机关应以积极主动的精神顺应改革大势,以足够的信心和勇气、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应对改革挑战,努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法制化水平。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大局观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全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对各级公安机关来讲,一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框架下,学会以法治思维深入理解和正确看待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和各级司法部门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学会运用法治方式来正确处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大局观念,大胆破除陈旧落后的司法观念,改革阻碍构建程序公正的司法体制和机制,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司法公平正义。三是坚决克服畏首畏尾、瞻前顾后和信心不足,大胆改革,积极创新,勇做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和探路者。
 
改革执法培训,全力打磨高素质侦查办案队伍。公安机关要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执法队伍,最首要的问题就是要抓好执法培训。我们认为要适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应当围绕以下方面改进执法培训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培训队伍专业化。要实现执法队伍的专业化,首先应当实现培训队伍的专业化。我们认为应当进一步理顺培训机制,由厅教育培训机构组织、领导和统筹公安机关包括执法培训在内的各项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院校具有丰富教学资源,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的作用,由其负责组织、规划、落实、研究执法培训工作。明确专门部门每年对公安执法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执法培训的重点、方向,编制培训课程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并具体实施。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方式的实战化。所有的执法培训应当为实战服务。应当积极推行法律知识学习与执法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在结合知识讲解的基础上,加强具体法律规定的应用性、操作性的实战训练。三是突出重点抓执法培训。执法培训应当结合当年新法新规颁布的情况,结合执法中心工作的要求,结合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抓执法培训。
 
改革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执法专业队伍。一是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在侦查部门成立多个侦查工作小组,由主办侦查员担任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整个案件办理工作。主办侦查员从公安机关挑选侦查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知识功底扎实,懂侦查、懂诉讼、懂证据的业务骨干担任。二是健全侦查部门专职法制员审核制度。当前侦查部门法制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运行机制也不健全,未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因此,我们认为应当加强侦查部门专职法制员队伍建设,由专职法制员全程对案件办理中审讯工作、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由于法制警力特别是基层法制警力不足,法制部门的民警每周至少要轮值1至2个24小时值班,审核日常案件均疲于应付。我们认为,从目前现有法制警力的现状看,如果强化侦查部门自身的案审能力,法制部门可以从个案日常把关审核中解脱出来,侧重从宏观上强化执法监督职责和引导执法工作。四是建立全省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法律专家人才库,对公安机关的重大执法决策,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等进行研究,提供参谋意见。五是建立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工作机制。
 
改革执法办案考评机制,建立科学化、法治化的执法质量考核机制。面对执法办案高质量、高要求的挑战,我们建议:一是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指标库。对现有的考评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科学、不合理的指标修改,建立囊括考核指标、计分标准法律依据、操作实务的考评指标库。二是扩大考评范围,完善考评方法。将接处警执法、行政管理、执法信息化、执法公开、执法能力、社会评价、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纳入考评指标库。三是完善网上考评机制,实现执法工作的网上办理,执法审核网上办理,执法考评全面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网上执法管理办案模式。四是完善考评结果运用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把执法质量作为评定公安机关荣誉、领导成绩和民警晋升的重要标准。五是建立命案审核专门机制。建立命案“一案一审一评”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改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全力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检法机关的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在行政诉讼案件管辖领域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晰行政执法权限,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我们拟组织编制行政执法警种执法标准体系,梳理和明晰各警种的执法权限和执法流程,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我们组织对《贵州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和幅度,有效规范了民警的自由裁量行为。三是加强执法公开。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执法公开,通过建立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将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的确有执法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在行政复议环节消化掉,将矛盾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内,降低行政应诉案件量。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深入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公安机关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政策性、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等方面的难题,对公检法三家在办案中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分歧,应当积极、主动向党的政法委员会汇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