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方法初探
镇原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刘举权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逐年呈上升趋势,而且在校青少年学生参与违法犯罪的比例也在逐渐加大,创新普法模式,改革教育载体,提高工作水平,加大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及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深入基层,深入校园,已是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
一、开通法律工作网站,搭建网络普法平台。当今的时代是信息时代,也是网络时代,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就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舆论宣传作用。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以更方便、更快捷的方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要尝试建立“庆阳法律工作网站”,网站内容包括法制动态、法律大全、影音法治、法治BBS、学术天地、在线调查等,可以跟踪国家、省、市最新立法动态,刊登各类法学研究文章、营造法治理论研究氛围,及时发布各类法制动态的音像资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筹建高质量“普法广场”,开辟公民学法场所。为更好地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可以考虑图书广场具备较固定场所和较稳定群体的特点,开创性地选择“图书广场”作为“普法广场”,并结合法律的颁布实施日和新法律、新条例的出台,确立每月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在“普法广场”开展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包括:建立法律图书角,专售法律书籍;设立自由索取点;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展出法制书画作品;设立群众就法律问题提问、提建议意见箱;开展法律知识答题活动;邀请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党校专职教员等举办法制论坛;放映法制录像等形式,将法治理念与浓郁的庆阳本土文化氛围融合在一起,形成独具庆阳特色的普法宣传广场。
三、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建立青少年“法制乐园”。青少年一直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在校青少年学生更是法制宣传教育重点中的重点。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尝试与当地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签定共建协议,成立少年与家庭法制教育基地。将基地建成街道法制宣传教育的窗口和阵地,成为社区青少年和家长的固定法制课堂。
各辖区派出所、法庭可指派民警或法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如举办法制讲座、观看法制电影、参加案件庭审、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搭建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的平台,使其从中受益。
四、结合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学生法律思想道德教育。当前,加强中小学校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思想道德教育,既举足轻重,又迫在眉睫。如果说法制宣传教育是形式、是外因,则思想道德教育就是内因、是根本。林肯有一句名言:“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中小学校青少年学生对一切新生事物都有很强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新鲜感,广大教育工作者及社会各界干部群众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从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抓起,寓法于教、寓德于学、寓教于乐,将普法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地引进校园,引进课堂,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植根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心中并能够“开花结果”。
五、充分调动群众,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工作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有关主管部门必须要善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中。同时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利用人才优势,建立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观能动性,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