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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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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文 通讯员 郭明哲)连日来,走进庆阳市环县街道,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会有交警执勤,查处酒驾醉驾行为。
 
例行查酒驾,是交警部门的职责。环县开展的这次查处酒驾醉驾行为与以往不同的是,如有酒驾醉驾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仅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理,环县纪检监察机关还将进行党纪和政务处理,轻则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重则党纪处分、立案侦查。
 
环县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交警大队建立健全查处酒驾醉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联动开展区域整治,在国道、省道和农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的同时,采取集中整治、周末夜查、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时段路段查处等措施,持续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环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在该县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制作播放专题片,摆放拒绝酒驾宣传展板、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公布查处酒驾、醉驾数据及判处实刑案例,发放拒绝酒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和接受现场法律咨询,努力营造拒绝酒后驾驶的舆论氛围,让党员干部和群众从“不敢违”向“不能违”“不想违”转变,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自觉共识。
 
为了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环县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县公安机关对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处理;县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醉驾案件依法予以快审快诉;县法院对检察机关移送的醉驾提起公诉案件依法予以审判,并于判决生效后一周内移送县纪委监委。同时,环县对全县2016年以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处罚、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依规依纪依法从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