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左军艳)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庆阳市宁县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监管体系,加强四项制度建设,全力推动预防欠薪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交通、水利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指定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保证资金。对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批准开工,提早预防拖欠工资等行为的发生。目前,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74万元。
二是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制定印发了《宁县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县财政筹集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100万元,专门用于紧急情况下垫付农民工工资,解决农民工吃、住、行等方面困难。
三是建立建设单位和企业失信惩处制度。会同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建设单位和企业,将其纳入诚信信息系统,向社会予以公布,并依法对其项目投资、新项目立项、招标资格等进行限制。
四是建立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力度,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的发生。(庆阳市宁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