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5-11
本网讯(通讯员 王永杰)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认真贯彻37号文件精神和司法部领导的讲话精神,把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舆论宣传、规范程序、评查案卷、保障经费等措施,使正宁县法律援助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强化舆论引导,注重社会效果。正宁县司法局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讯、宣传版面、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等传统媒体和新兴传播手段,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的政策措施、受理范围、援助条件、办理程序等,重点围绕社会关注的政策措施进行多种形式的解读,为贯彻落实文件和讲话精神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为拓展援助范围、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援助质量。正宁县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法定程序,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认真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公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使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
三是认真评查案卷,确保案卷规范。正宁县司法局把案卷评查作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组织专人对已经形成的援助案卷进行严格认真的评查,对于存在卷、案不符,人、事不符,资料不全,信息不实,卷面不整洁,卷宗不规范的案卷,责令办案人员查缺补漏,收集资料,重新整理,达到案卷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四是兑现办案补助,落实经费保障。正宁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庆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诉讼类、非诉讼类行政类、仲裁类、公证类、代书类等规定,办案补助按最高标准全部发放到位,保证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专款专用,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