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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司法局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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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庆阳市镇原县司法局机关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支部书记、局长高虎龙主持,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会上,分别对《准则》和《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准则》中列明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强化组织纪律观念,筑牢党风作风思想建设,并以《准则》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规,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思想,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杜绝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杜绝纪律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讲规易,守纪难,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以《条例》党纪戒尺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坚持廉洁自律规范,要坚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绝不是把尊规守纪停留在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的层面。
 
机关支部要求班子成员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相关内容,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把党组织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切实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进行专题教育学习,并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保持清正廉洁人民忠诚卫士的本色,做守纪讲规的司法行政人。(庆阳市镇原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