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马正程)庆阳市环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举措,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统筹协调资源。规范和量化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义务和标准,年内每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至少承办50件援助案件,社会律师至少承办20件法律援助案件,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承办10件法律援助案件,将承办案件情况与律师的日常管理、年检注册和法律援助站的工作考核相结合,充分调动了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数量。
二是规范运作程序。在县法援中心和21个乡镇援助站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彩喷装框上墙,完善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办案坚持由中心统一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案件质量的“四统一”工作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建立了目标考核责任制,把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提高了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质量跟踪反馈、案件抽查、结案评估等制度,在办案过程中,要求承办人员及时汇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办案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案件办结后,通过走访和召集座谈会,听取受援人和公、检、法等部门的意见等方式,较好地实施了案件监督职能。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在案件办结后,按照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分类,分别立卷、归档和保管,做到一案一卷、一事一册。
五是建立评查机制。开展“百案评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评查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提高了办案质量,增强了法律援助的公信力。(庆阳市环县司法局法援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