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1-18
本网讯(通讯员 杨彦强)庆阳市环县一男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肇事,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近日,环县公安局虎洞交警中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
2019年1月5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毛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轿车途径环县虎洞镇街道路段时,由于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倒街道南侧垃圾桶,随后又与路边停放的一辆小型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致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案发后,环县公安局虎洞交警中队受案调查,并将涉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人毛某当场抓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毛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庆阳市环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