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2-24
近日,庆阳市宁县公安局处置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4万余元。
12月3日,宁县人社局向宁县公安局报称:宁县某砖瓦厂拖欠农民工工资44万余元,要求查处。接警后,宁县公安局迅速对该案展开调查。经查,宁县某砖瓦厂由徐某、宫某、宫某某承包经营。由于今年砖瓦销量降低,徐某、宫某、宫某某从6月起就开始拖欠工资累计达44万余元,该厂23名农民工为了拿到工资,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此事。
在民警的督促下,徐某、宫某、宫某某于12月4日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21万元,对剩余的23万余元以无力支付为由拒不支付。12月6日,民警依法将徐某、宫某、宫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宣讲法律,思想动员,徐某、宫某、宫某某于当晚筹措到剩余款项,并交予宁县人社局工作人员。12月7日,民警配合宁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将追回的工资发放至农民工手里。(徐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