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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督导组赴华池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刑事检察工作

来源:华池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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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牛进福赴华池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刑事检察工作,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登坤,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李海英陪同调研。
 
此次督导,重点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两项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
 
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华池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汇报,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华池县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解答了基层检察官的办案困惑,对当前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牛进福对华池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一要提高办案水平。要认真学习领会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高检院、省人民检察院规定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可用尽用”原则,自觉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同时发挥好指导性案例、“检答网”、专家咨询等资源平台作用,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二要保证办案质量。牢固树立“少捕慎诉少监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疑罪从无,防止案件“勉强起诉”“带病起诉”,坚持以办案质量为中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注重程序规则,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对于疑难复杂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更应做到层层把关,集思广益,做好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最大化。
 
三要规范司法行为。结合“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充分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权益和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通过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廉洁刑事检察,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为公正司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