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庆阳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5-08
5月7日,庆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登坤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张志利对省检察院推进会精神特别是朱玉检察长的讲话精神进行深入解读,就如何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政治站位要再提高,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检察机关非常重要的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司法理念要再转变,要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朱玉检察长提出的“五个”定位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工作。办案实践要再结合,要将中央、省委、省检察院会议精神与庆阳办案实际相结合,与庆阳涉黑涉恶案件查办相结合,加强对实际问题的分析、研究和处理。
二要进一步查找问题短板。要围绕案件找短板。从案件移送、诉讼程序及证据审查等方面着手,深挖问题不足。要围绕线索找短板。针对各县区检察院在案件线索发现上进展不一的情况,要坚持“应找尽找”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督促力度。要围绕机制找短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建立的各项制度机制全面梳理,看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成效是否凸显。要把各县区检察院富有成效的机制制度梳理出来,编印成册,学习运用。
三要进一步落实省检察院要求。要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具体工作要求,加强案件审查,履行监督职能,对涉黑恶案件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要充分发挥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审核把关作用,对县区检察院拿不准的案件要及时研究分析,要逐级上报审核。
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要继续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及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强化资源共享和协同配合,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信息互通机制,实行动态通报制度。
五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让党委领导和人民群众看到、听到、感受到检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志和决心,坚决行动,彰显成效。
张登坤在最后总结发言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全面学习贯彻朱玉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两级检察院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朱玉检察长讲话原文,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二要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在“破网打伞”上实现突破。要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发挥领导包案的作用。三要强化案件指导,对具体案件督导要改变以往较宏观的指导方式,重点案件要指派专人跟踪指导,必要时要集全市之力提供精准化指导和具体意见建议。四要延伸督导工作,对督导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跟踪督促各县区检察院进一步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检察院。
会议还听取了市检察院4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8个县区检察院督导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