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4-01
本网讯(通讯员 刘孝博)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近期,庆阳市华池县检察院结合实际,修订了相关的文件和制度,以案件评查为主抓手,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一是确定受理案件标准,严把“入口关”。结合办案实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华池县检察院刑事案件受理标准》,明确规定受理刑事案件应当具备的基本标准,从而规范受理刑事案件,为保证案件质量及时顺利分流打牢基础。
二是实行轮流分案管理,严把“分流关”。针对员额检察官办案不积极、不担当的问题,华池县检察院专题讨论研究《轮流分案管理办法》,从而推进司法办案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更加均衡、合理,并有序完成办案工作量和提高办案质效奠定了基础。
三是严格流程监控,严把“监督关”。根据《人民检察院流程监控工作规定》,制定了《华池县检察院流程监控工作细则》,该《细则》从流程监控的案件范围、职责、程序和方法措施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使办理程序更加合法、规范、及时、完备,并将监控情况纳入检察人员司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检察人员的重要依据。
四是适时召开案件联席会议,严把“准备关”。实现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案件会前严把关。华池县检察院检委会规定要求准备提请讨论研究的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会前都要先行召集资深的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共同座谈会讨论,沟通认识、集思广益,达成共识,最终确定提请检委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准备。
五是实施案件质量评查,严把“质效关”。为了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化、效能化,华池县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详细规定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定的标准、方式方法和确定评查结果等次,要求及时通报反馈评查结果和限期整改,并将承办案件人和评查人的责任予以明确规定,从而促进承办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提高。(庆阳市华池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