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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岭林区检察院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2018年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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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晓文 麻霄)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公布2018年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子午岭林区检察院诉西峰区温泉镇地庄行政村老庄队村民小组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2013年初,西峰区温泉镇地庄行政村老庄队原队长傅良忠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在老庄组介子山修建集中安葬区,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以及办理征占用林地法定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导致介子山林地毁坏严重。经鉴定,西峰区温泉镇地庄行政村老庄队村民小组非法占用林地面积35.9亩,林地属性为国有林地。2018年6月,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以停止侵害、按照林业部门制定的修复方案对被非法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并承担相应管护费用为诉讼请求,向子午岭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子午岭林区基层法院经开庭审理,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以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按照省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公益诉讼专项工作。7月10日,由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提起的庆阳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陈冰如、8县区主管民行副检察长、民行科长、新闻媒体记者受邀参加观摩活动。全年共摸排上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1份、民事公益公告1份,立案4件,提请诉讼的案件,法院均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在对破坏林地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全年共督促恢复植被52.74亩,补栽树苗5.5万株,在办案中很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