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10-19
本网讯(通讯员 麻霄)近日,在甘肃省检察院举办的“我与宪法”主题征文活动中,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康桂松撰写的《宪法中体现的民心所向》一文荣获三等奖,并刊登在了《省院法治工作动态》第20期。
近年来,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狠抓信息调研和检察文化示范院创建工作,营造出了浓厚的检察文化建设氛围。一是明确任务要求。将信息调研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安排,明确了科级干部每人1篇调研文章、其他干警每人1篇检察信息的工作任务,并将之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激励干警争当“展篇能读、开口能讲、提笔能写、给案能办、遇事能想”的“五能”检察干警。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派员外出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并要求干警返院后都要以PPT的形式,向全体干警汇报学习内容,达到了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目的。同时,连续4年将干警撰写的检察信息、新闻稿件和调研论文汇编成册,以供日常学习,极大地提升了干警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是强化新闻宣传。坚持整体谋划、突出亮点,明确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依托“两微一端”宣传阵地,拓宽宣传角度,创新方式方法,实现了检察新闻宣传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截止2018年9月底,共在庆阳市检察院《调查与研究》、《陇东报》发表调研论文25篇,在《检察日报》《甘肃经济日报》《甘肃法制报》《陇东报》刊载新闻作品47篇,在省市检察院内网刊登检察信息130多篇。(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