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10-18
本网讯(通讯员 康桂松)10月16日上午,庆阳市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院党支部书记慕若舟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慕若舟首先向全体党员传达了市委10月15日召开的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会议精神。随后,由副检察长张万军、政治部主任刘艳丽、案管办主任朱朝辉分别进行领读,与全体党员干警一起认真学习了《条例》全文。
慕若舟要求全体党员干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二要精心学习原文,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中心组、支委会、党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议程,每个党员个人安排时间再进行自学,在深入学习和理解的基础上要求全体党员干警每人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三要强化使命担当,以钉钉子精神和务实的作风抓好《条例》的落实,认真履行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四要把学习《条例》和当前检察工作结合起来。要按照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的“十二字”要求,坚决落实省检察院部署的“六项”重点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办案情况通报,分管检察长和民行科无论如何要赶在10月底前消灭行政诉前程序案件空白,决不拉上级检察院的后腿。同时还要做好其它检察工作。
与会党员纷纷表示,新修订的《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政治性更强、内容更加科学、各项规定更细更严,今后要以《条例》为准绳,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