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5-27
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明)5月20日,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县公安局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宁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正宁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权胜作为案件承办人对全案进行了审查,审阅了案卷材料,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与辩解,核实了有关证据,审查后认为彭某宁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建议批准逮捕,依法履行了审查逮捕职能。检察长带头在一线办案,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正宁县检察院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院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入额检察官直接办案要求,12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备到办案岗位,全部到一线办案。截止5月25日,1名检察长及3名副检察长已分配案件12件,其中自侦案件2件、审查逮捕案件2件、审查起诉案件8件,均严格按照司法亲历性要求,亲自审阅案卷、亲自讯问询问、亲自制作文书、亲自出庭公诉,并主动接受案件流程监管,有效推进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庆阳市正宁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