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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检察院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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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明)近日,庆阳市正宁县检察院诉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依法履行职责一案,在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宣判,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这是该县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正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有大量污水直接排至居民休闲区域,导致环境污染严重。2016年11月,正宁县检察院向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城区排水与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利用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资源,避免污染环境。但经跟进调查后发现,污水仍在持续直排,被冲垮的污水管道因未被修缮而处于裸排状态,环境污染依然存在。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正宁县检察院就该案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3月9日,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确认正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正宁县城区境内北沟排污口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监督管理职责。(庆阳市正宁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