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3-16
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行使不捕、不诉权,坚持“疑罪从无”、守护“正义”的执法理念,在狠抓办案质量的同时,合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为了提升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准确定性、正确、合理处置,西峰区检察院健全多项办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
一是健全检察官培训机制。2016年,西峰区检察院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检察院举办的各项业务、岗位培训、轮训等高层次培训。通过培训检察办案人员夯实了业务功底,开拓了检察视野,更新了办案理念,对新型犯罪和疑难复杂案件能理清办案思路,使办案及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和能力得到提升。
二是完善案件讨论机制。西峰区检察院丰富了案件讨论机制的内容,规定对不捕、不诉案件审结前在科室内充分讨论,对捕、诉意见不统一的案件由公诉、未检、侦检相互交换意见,互通有无,复杂案件通过请示汇报并和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交流商讨,争取对案件准确定性。
三是听取辩护、辩解意见机制。对不捕、不诉案件,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有辩护人的,依法及时听取辩护人意见,对辩解的理由进行分析,并把是否采纳的意见并写入审查报告。
四是实行风险评估和说理机制。为了合法合情合理地稳妥处理每一个案件,西峰区检察院对不捕、不诉案件实行事前风险评估机制和事后说理机制。在结案前,与侦查机关沟通,听取其意见,及时发现涉案风险,对构罪不捕、不诉后风险评估较高案件,依法作出起诉处理。针对不构罪、存疑不捕和绝对、存疑不诉案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向被害人及时送达不捕、不诉理由说明书,依法争取其他损害赔偿,解决其实际困难。
五是少捕慎诉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机制。西峰区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严格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并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依法进行帮教。2016年不捕、不诉未成年嫌疑人占不捕、不诉案件的14.1%。两年来帮教了2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六是严格不捕不诉案件监督机制。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监督制约,对不捕、不诉案件在结案后通过回访,举报热线、控告申诉部门接待受理等办法,理顺不捕不诉不服或有异议的案件受理查办渠道;对不捕、不诉案件每季度由案管部门组织进行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及时监督;对不诉案件依法实行网上公开法律文书,网上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