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7-12
7月8日上午,庆阳市合水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卫东带领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贺建祯,到合水县人民法院就判决送达、赃证物移交等事宜与法院主管刑事副院长胡治平、刑庭庭长拓建芳召开了一场联席会议。
联席会上,蒋卫东提出,案管部门成立以来与合水县法院刑庭在工作配合上总体是顺畅的,但还存在一些亟需规范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刑事判决由公诉部门代收的做法欠规范。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由人民法院送达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外来文书接收工作统一由案管办部门承担,所以应当直接送达案管部门签收。公诉部门代签收容易造成判决在检察院内部送达不及时,从而影响执检等部门开展判决审查工作。二是为方便案管部门扫描,希望法院送达的判决希望不要再用胶水粘合,而是采用订书机装订方式。因为案管部门接受判决后需要扫描上传至电子卷宗区,粘合了的判决只有撕开扫描或复印后扫描,前一种办法会导致判决边缘破碎,后一种办法需用彩色复印机复印后才能扫描,既麻烦且容易造成夹缝处内容不全。三是希望加强信息共享,在送达纸质判决同时一并送达判决电子文档。四是对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大型车辆和确实不易移动的物品,在确保办案流程规范,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是否可暂由公安部门保管,在法院开庭时由案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直接送至人民法院,以减少在检察环节的周转。
本次联席会议,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案管部门工作开展的细节问题,加强了案管部门与法院刑庭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助推了合水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提质增效。(贺建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