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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检察院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侧记

来源:甘肃法制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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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热青春谱写未检之歌
 
——西峰区检察院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侧记
 
西峰区是庆阳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农耕文化的发源地,也是久负盛名的革命老区。在这片富饶秀丽的陇东大地上,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全体干警用自己火热的青春谱写着未检之歌。未检科自2013年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着力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教育帮助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新做人。2013年8月被共青团庆阳市委评为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注重保护,体现人文司法
 
未检科成立之初,该区检察院党组研究挑选了5名年轻的优秀公诉人员到未检科开展工作,多数为女同志,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细心、爱心优势,突出人性化办案,注重权益保护,建立形成了爱心感化、亲情维权的办案模式,帮助涉案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者顺利就业,从而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对于有投案自首、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从犯和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需要起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一年多来共发出量刑建议35份,全部被采纳。通过办案人员走访、建议公安机关调查、向辩护人收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调查68次,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犯罪原因等,为判断逮捕、起诉的必要性和实施帮教措施提供充分依据。聘请区团委、关工委、街办、社区、综治委等部门热心于未成年人工作、掌握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法律知识的人士担任合适成年人,组建了西峰区“合适成年人爱心监护队”,共参与了22起案件的刑事诉讼,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创新机制,彰显法律温情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该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建立健全彰显法律温情的机制制度,把释法说理、亲情感化、心理疏导等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对犯罪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简单案件,审查逮捕期限不超过3天,审查起诉不超过8天,快速办理、尽快结案,尽早减轻涉案未成年人的思想包袱。一年多来,共快速办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件62人,审查后批捕34人,不捕15人;快速办理移送起诉44件64人,审查后提起公诉33件53人,不起诉12件12人,其中作附条件不起诉6件6人。
 
在不影响侦查与羁押管理的前提下,办案人员尽量安排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见面,最大限度释放亲情感化的力量。如在办理赵某聚众斗殴一案中,安排赵某与其法定代理人会见过程中,赵某痛哭流涕,表示一定吸取教训,洗心革面,决不让家长失望。法院根据赵某的悔罪情节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赵某依法适用缓刑。考验期内,赵某还主动前往福利院做义务劳动,经常看望孤寡老人,陪老人聊天、下棋,受到了街坊邻居的一致好评。
 
延伸职能,提升帮教效果
 
为了切实提升帮教效果,该区检察院在日常办案中不断探索,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帮教方法:育子处方+心理矫治+帮教计划。即对涉罪人员进行帮教时要对症下药,双管齐下,一方面给其监护人开具“育子处方”,指出其教育的误区和今后改进的意见,一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帮助克服叛逆心理,疏通其与父母交流的障碍,进而对其行为进行修正,最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计划并监督落实。如吴某某盗窃案,其家长哭诉:吴某某在初二前一直都是听话懂事的好学生,升入初三后,逐渐叛逆,不服管教,导致犯罪。经社会调查了解到,吴某某父亲长期在外打工,主要由其母亲管教,教育不当对抗家长,与同学犯罪。所以在对吴某某进行叛逆期心理矫治的同时,向其父亲转送了“育子处方”,告知其父亲对男孩教育的重要性及方法。收到“处方”后,吴某的父亲专程到未检科来,表示他多年在外疏忽了对儿子的教育,今后就近打工,一定把儿子管教好。随后依法对吴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制定了帮教计划。回访中吴某的母亲高兴地说,吴某主动和她沟通,懂事多了,现在认真实习,其父也注意关心儿子,全家人的关系和谐了,并要求再对吴某进行心理辅导,巩固效果。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着众多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将大胆探索,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让更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撑起一片蓝天。(叶茜 李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