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6-12
本网讯(通讯员 赵 祎)今年以来,庆阳市镇原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把法制教育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普法效果。
一是以普法教育活动为基点,努力夯实“六五”普法工作基础。认真制定普法教育活动年度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按照年度计划,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由院政工科负责,以院务会及中心组学习会的形式,每年举办不少于4次的法制专题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对一般干部,则利用周五理论学习的机会,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
落实普法教材。检察院除常年征订了《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法制报刊外,还每人征订了反映最新法律、法规的月刊《检察工作文件选》。创新普法方式。除开办传统的法制橱窗、专栏外,还将街头法制宣传、电视法制宣传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同时将普法和政法机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相结合,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目前,开展法制宣传22场次,举办法制讲座12场次,播放电视法制宣传专题节目8期。
二是认真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共建美好乡村。为了突破农民普法工作的局限性,检察院把帮助农民学法用法和“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密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和“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和“法律进乡村”活动。目前,共到殷家城、上肖等19个乡镇送法下基层32次,直接受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同时,做到法制宣传资料和挂图、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法制文艺、以案说法、人民调解相结合,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将普法资料通过送法下乡、带法回家等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广泛宣传了物权、土地、森林、婚姻、刑事、治安、继承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化学校法制教育。法律素质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检察院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立足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深化依法治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院领导亲自担任联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随时掌握校园动态,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普法建议。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先后在县城关中学、县职中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不同层次的法制讲座,先后组织业务骨干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报告12场次。
四是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促进公务人员学法为己任,促进依法行政,警钟常鸣。根据全县反腐败斗争形式需要,先后开展了“百场讲座进乡村”、“镇原县检察预防行”等活动,将职务犯罪预防深入乡村、深入社区、深入机关、深入媒体。对工程招投标进行跟踪监督,提供所需的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单位和相关企业实行送法上门,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帮助消除法律误区和盲点,有效防止腐败案件发生;在相关单位开展预防讲座,以生动形象的案例促进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