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3-17
近年来,庆阳市宁县检察院依据“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把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力点,加大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建立和完善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巩固教育防线。该县检察院通过设立乡村检查联络站、聘请检察联络员、送法下乡等形式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为县财政局管理人员和200多名乡镇领导干部、村委班子成员举办了“筑牢廉政防线,远离职务犯罪,当好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为题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通过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主要涉农职务犯罪罪名的讲解,提醒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预防合力。该县检察院设立“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办公室,成立了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深入开展专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明确了工作导向,形成了组织合力。针对村级小财务“上边看不见,下边够不着”,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情况,对村账镇管制度和村务公开实行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堵塞了村级财务漏洞。
三是加强预防调研,服务预防决策。检察院突出点、线、面相结合的系统预防调研,认真分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预防决策建议。以涉农典型案件为点进行调研,在办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时,发现在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漏洞,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专题调查报告,提出加强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制度等建议。
四是加强源头治理,增强预防实效。检察院把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作为预防工作的支点,以制度保障推动农村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检察建议监督农村制度建设。针对少数单位和乡镇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严重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村镇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涉农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制度,规范财务制度,公开操作流程,保证每一笔资金都做到专款专用。帮助广大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尚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