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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砖厂老板诈骗407万被拘

来源: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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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金周转困难、自己交通肇事为由,在庆阳宁县开设砖厂的陕西农民王某,或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或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出砖票套取现金的方式,六年间从160名村民处集资诈骗407万余元。5月13日,记者获悉庆阳市宁县公安局已经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4月12日对王某刑事拘留,目前已提请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5年6月,陕西农民王某来到甘肃宁县春荣乡古城村安北组开办砖厂。随着砖厂的运营,王某出现了资金短缺的现象,为缓解资金问题,王某决定提高借款利息向当地农民集资。2010年,王某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数倍的利率,2%至3%先后向当地村民白某等人集资。2011年,为扩大经营规模,王某决定在原砖厂厂址修建一个新砖窑。随后,王某以资金短缺、自己交通肇事为由,再次以高额利息为回报,向白某等人集资。据了解,从2007年至2013年,王某共从42名村民处集资297.979万元,至今未还。

在向群众高息集资的同时,王某不顾砖厂生产出的砖数量多少,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大肆向群众开出砖票,获得现金。自2010年至2013年,王某以0.19元至0.26元的价格,先后向春荣等乡镇的李某等118名群众开出砖票。经查证,王某向群众开出的砖票,没有拉或没有拉完的砖共计529.503万块,远远超过其砖厂一年的生产总量,约合109.1万余元。

今年初,当地村民看到王某无法还款后遂报案。归案后的王某,对集资诈骗一事供认不讳。目前,宁县公安局已经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4月12日对王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已经提请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樊丽 贾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