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宁县焦村镇,过去群众有了纠纷,总觉得“打官司太远、太麻烦”。如今,随着宁县人民法院焦村人民法庭“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深入推进,法官主动来到群众身边,把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主动下沉:法官从“坐堂”到“出诊”
焦村法庭辖区面积广、村落分散。为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法庭全体干警深入落实“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镇党委、政府和综治中心的支持下,干警们走遍了辖区每一个行政村。
每次走村入户,法庭干警不只是挂牌、留电话,而是坐下来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村里的涉诉纠纷、矛盾隐患和法律需求。通过建立村级联络员档案、工作群和台账,法庭干警能第一时间掌握基层矛盾动态,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
“以前觉得法院很远,解决矛盾费时费力。现在法官经常来村里,村干部一个电话就能联系上法官咨询,我们方便多了,也踏实多了。”村支书感慨道。
这种“法官+村委”的联动模式,让司法服务真正融入基层治理网格,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联动解纷:把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
焦村法庭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的纽带作用,围绕土地界限、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常见问题,将法官的专业优势与村委会的基层治理优势结合起来,通过“拉家常”式的诉前调解,把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
春耕时节,法庭接到一起土地界畔纠纷的电话求助。干警立即与村干部联系,了解情况、商定方案。最终,在法庭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矛盾在田间地头顺利化解。
“很多纠纷看似是法律问题,实则是邻里间的心结。”焦村法庭的法官深有体会。在处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时,法官没有直接开庭,而是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和村干部一起,多次到现场勘查、耐心听取双方诉求,不仅解决了争议,更修复了邻里关系。这种“情、理、法”相融合的解纷方式,让“枫桥经验”在焦村焕发新生机。
普法润心:在乡村播下法治的种子
“一村一法官”,不仅要化解纠纷,更要“治未病”。焦村法庭把普法宣传作为重要职责,利用法官进村的机会,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在村委会的小院儿里、在村头的树荫下,在老李头家的蔬菜大棚中......
通过“巡回审判”和“法治微课堂”,法庭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群众也逐渐养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持续深化,是宁县人民法院落实全市法院“调立审执访”一体化要求的生动缩影。焦村法庭干警主动下沉,在田间地头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审判、督促执行、化解信访,将矛盾纠纷的“全链条”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这种从“坐堂问案”到“主动出诊”的转变,不仅让“枫桥经验”在乡村落地生根,更以实实在在的司法温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强劲动力。